發明專利保護有范圍和期限嗎?
發明專利是指對產品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,是人的智力成果,受到法律的保護,那么對于這個發明專利保護有范圍和期限嗎?
回答是肯定的!
根據我國專利法規定,發明專利包括產品專利(如電話、機器或設備等)和方法專利(可以是化學方法、機械方法、通訊方法)。
在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條中,對發明作了如下的定義:“專利法所稱的發明是指對產品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?!痹谶@個前提下,發明專利保護的范圍相當寬,一般來說,我們只指出發明專利不保護的范圍,其它的,只要是屬于專利法的技術方案,就可以認為是在發明專利保護的范圍之中。
不授予專利權的申請,除了違反國家法律、社會公德和妨害公共利益的以外,主要是指專利法第25條的內容:
對下列各項,不授予專利權:
一、科學發現;
二、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;
三、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;
四、動物和植物品種;
五、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。
對上款第四項所列產品的生產方法,可以依照本法規定授予專利權。
綜上,對于發明專利保護是有范圍和有期限的。除此之外,對于發明專利保護的范圍是很廣的,相比來說,實用新型對于產品的配方、工藝、方法、用途,以及材料替換、系統、部分醫療器具、不涉及產品的線路設計等等都不予保護,而所有這些都可以申請發明專利保護。
